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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每周重点舆情播报(2021.8.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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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教育部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


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近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专题座谈会,交流前期经验做法,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怀进鹏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理论武装要再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握主题主线,特别要根据不同群体特点,进一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切实把方向转化为方法,把精神转化为动力,力求弄懂做实有效果。二是广大教师要积极以学促行,有机融入教育教学。要在党支部专题学习、日常教研活动中设置专门研学内容,组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的培训研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三是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入脑入心。要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教育青少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


怀进鹏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传阐释要再深化。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和特色,面向全社会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高扬主旋律、奏响最强音。要组建优秀教师讲师团、大学生骨干宣讲团等面向校内校外开展宣讲巡讲,结合实践成果增强宣讲的说服力。要深入开展理论阐释,围绕伟大建党精神的内涵价值等重大问题,加快研究形成一批有学术深度、有广泛影响的成果。要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核心引领作用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重要支撑作用,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所蕴含的学理,更好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怀进鹏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要再实化。一要构建时代新人培育新格局。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学校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育人才、聚人才、出人才来开展,把办学特色和优势有效转化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二要提升服务“国之大者”新水平。瞄准关键领域优化学科布局,锚定四个面向提升科研能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急需加强人才培养,围绕群众关切热点精准施策。三要推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取得新实效。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压实政治责任。


NO 2

国务院印发《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国务院近日印发《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预警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前瞻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学科建设,研究制订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大力发展新兴专业。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创新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加快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畅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NO 3

教育部召开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会


8月25日至26日,教育部召开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怀进鹏指出,今年以来,教育系统围绕建党百年和“十四五”顺利开局,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了新突破。一是理论武装有了新提升。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二是事业发展有了新蓝图。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准社会广大需求,精心编制教育“十四五”规划,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政策、项目和举措。三是改革开放有了新突破。进一步向着难以攻克的堡垒前进,教育评价改革、高考改革等稳步实施。四是破解“急难愁盼”问题有了新进展。启动“双减”工作,印发“五项管理”文件,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积极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怀进鹏指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强化政治引领,善于从政治上看教育,善于从民生上抓教育,胸怀“国之大者”。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强化落地见效,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任务,坚决、彻底地完成年内必须“交账”的工作。要强化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创新育人方式,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优化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要强化安全底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教育安全体系,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筑牢校园安全底线,做好疫情防控。  


怀进鹏强调,教育是永无止境的崇高事业。面对新要求新使命,要增强政治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增强执行能力,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善于把握和解决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练就攻坚克难的工作能力,真正做到精准施策。要增强沟通能力,加强和地方、部门、媒体、公众的沟通,形成助推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要增强谋划能力,紧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善于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要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用实际行动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NO 4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


近日,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比上年增加0.70万所,增长1.33%;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9亿人,比上年增加674.48万人,增长2.39%;专任教师1792.97万人,比上年增加60.94万人,增长3.52%。


NO 5

教育部部署“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规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突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各安其位、相互促进的教育格局。  


通知明确,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  


通知要求,要着力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针对“公参民”学校的不同类型,设定不同路径,突出因校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力求平稳推进。各地要科学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  


通知指出,要全面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符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公办学校要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使用学校名称和简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公参民”学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稳慎有序推进。各公办学校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完成各项工作部署。


NO 6

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通知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学前,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全面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调动学生和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验进货原料,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积极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全覆盖。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社会面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NO 7

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从严加强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为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  


《通知》强调,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  


《通知》明确,各地和学校要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粮爱粮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学校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行业资讯

NO 1

《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我国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


《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技术人才今后评职称将不做论文、专利数量的硬性要求。至此,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我国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


据介绍,此次职称系列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为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职称系列首次设置正高级职称,近3000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突破了职称“天花板”;将新兴职业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评审专业13个,各地增设人工智能、数字编辑、冰雪艺术、文房制作等特色评审专业113个。


陆续出台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导向,更加注重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以实绩论英雄,力克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NO 2

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启动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日前启动。


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承办。大赛设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三个赛项。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据悉,决赛将于2021年11月中旬在深圳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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