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函〔2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兼顾公共基础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地方健全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和全员培训制度,打造高水平、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队伍。创新培训方式,重点支持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和培训者等的能力素质提升。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育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高,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数量基本充足,校企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现代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基本健全。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需要,落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撑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三教改革”)和1+X证书制度改革。
2.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教师培训关键环节改革,优化培训内容,鼓励各地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设置创新项目。改进培训形式,探索成果转化机制,持续强化返岗实践运用成效。
3.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根据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需求,教师、管理者和培训者不同群体需要,精准分析培训需求,科学制订培训方案,加强过程管理与诊断改进。
4.分级实施,示范引领。坚持和完善国家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培训质量与效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教师培训内容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铸魂育人。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切实增强教师课程思政意识和能力,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2.对接新标准更新知识技能。对接新专业目录、新专业内涵,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特别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需求,把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提升教师落实育训并举的能力。
3.强化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师的理念转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提高教师参与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组织参与结构化模块式教学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心理学、德育与班主任工作、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内容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教材开发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健全教师精准培训机制
4.创新教师培训形式。精准分析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综合采取线下混合研修、在线培训、结对学习、跟岗研修、顶岗研修、访学研修、返岗实践等灵活多样的研修方式,为教师量身打造培训方案,建立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
5.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强化教师到行业企业深度实践,注重提升“双师”素养。推进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探索跨区域联合组织实施培训,推动东西部结对帮扶、区域间资源共享、经验交流。
(三)健全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6.打造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认定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基地。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教材开发、实践教学、学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7.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团队。加大培训者团队培训力度,提升培训队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聘请技术能手、职教专家和行业企业高水平人员参与教师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够适应职业教育改革需要、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专家队伍。培训基地要加强相应的课程资源和师资力量的投入,组建专业化培训团队。
8.推进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开发一批教师培训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产业导师资源库。完善现有信息管理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培训资源平台,推动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等的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四)强化日常管理和考核
9.强化监督管理。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依托相关管理机构,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管理。成立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专家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质量监测、视导调研和跟踪问效。“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视导。
10.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机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规划
教育部负责“计划”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年度任务部署和绩效评价,优化工作推进相关制度。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执行进度,每年根据事业发展和培训需求,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二)建优培训体系,强化分工协作
健全完善国家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中央财政投入主要用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训者的示范性培训等,省、市、县和学校在国家的示范引领下,重点支持开展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等的培训和校企合作,强化校本研修,实现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全员覆盖。
(三)优化投入结构,严格使用管理
各地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经费按时拨付。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各省级教育部门、培训机构要参照国家关于培训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规范拨付流程,加强经费使用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制定本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四五”实施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时,每年12月底前制定次年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备案。
附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
教育部 财政部
2021年7月29日